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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安水务:延期回复《问询函》,不晚于2021年6月17日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二)》,并要求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回复。由于其中部分问题还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无法按时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不晚于2021年6月17日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