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 从应急管理部获悉,针对当前黑龙江、嫩江防汛抗洪严峻形势,国家防总于当日15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向松花江防总以及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省(自治区)防指发出通知,派出2个工作组、1个专家组分赴黑龙江、内蒙古协助地方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据悉,21日13时,国家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