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六个月内不接受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 东方日升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称,公司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过程中,存在“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的情形,证监会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同时采取六个月内(2021年6月18日至12月17日)不接受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