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公告,华晨集团于2021年4月9日发布《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披露的说明公告》,称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0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相关重整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无法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报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公告,华晨集团于2021年4月9日发布《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披露的说明公告》,称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0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相关重整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无法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报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