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改委今日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采取有力措施惠企纾困的决策部署,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现行标准的90%执行,即3.11元/立方米。同时,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非居民用水价格按现行标准90%执行。未完成用水价格分类简化的地区,除居民生活用水与特种用水外,均按现标准90%执行。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