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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延迟披露江西吉湖发展主体及相关债项2021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公告,鉴于2021年4月30日,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东方金诚将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后2月内完成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1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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