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向关联方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9.51%。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付息,借款人需在每季末月18日前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和未付利息。津投资本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即可实施。过去12个月,公司与津投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1亿元(不含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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