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公告,鉴于2021年4月30日,凯宏资产发布了《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东方金诚将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完成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黔东南州凯宏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16凯宏专项债/PR凯宏债”2021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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