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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延迟披露峰峰集团主体及“20冀峰01”2021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公告,鉴于担保主体冀中能源集团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发布《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仼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东方金诚将于冀中能源集团2021年定期跟踪评级完成后,尽怏完成峰峰集团定期跟踪评级并岀具峰峰集团主体及“20冀峰1”021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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