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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经纪机构首度被纳入行政管理范畴

7月12日,为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表演内容源头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旅部发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所指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主播经纪机构”“MCN机构”或者“主播公会”。也就是说,这是有关部门首次将MCN机构、主播公会纳入行政管理范畴。(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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