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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禁以专项债等各类债务资金作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

据浙江轨道交通消息,浙江省就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征求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建立透明规范的资本金及运营维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除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专项债等各类债务资金作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