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公告,于2021年7月21日,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江苏协鑫(作为卖方)、宜兴和创(作为买方)及该等目标公司订立首批该等购股协议。根据首批该等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各该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首批该等购股协议项下的代价总额为人民币4.81亿元。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计为约人民币1,156,465,946元,而公司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