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公告,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经改制已更名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峨乐旅集团股权结构情况变更为乐山市国资委持有90%的股权、四川省财政厅持有10%的股权。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乐山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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