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0时,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根据河南省洪涝灾情实际和灾后救助工作需要,将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进一步支持帮助地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