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永煤控股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因虚假披露货币资金等行为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7月2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永煤控股存在虚假披露货币资金、其他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证监会对永煤控股予以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强岱民给予警告,并罚款55万元;对任树明、孙广建、张志勇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