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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19:34
隆华科技澄清公告: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占明先生从未与香港长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总裁梅丹青有过任何接触,并且从未与香港长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总裁梅丹青签署过任何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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