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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需在10月底前上报2022年首批专项债项目

近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专项债项目准备工作。通知提出,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考虑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资金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各地要在10月底前将一批符合条件、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录入重大项目库,确保这批项目具备尽快开工建设的条件。这一工作较往年提前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有利于避免因专项债项目绩效管理趋严、合格项目储备不足等导致发行进度偏慢、投资拉动不及时等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