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十年,在注册制即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时点上,有关“由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可行性”的讨论再度出现。从不同渠道获悉,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在不同场合向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但不少券商投行人士对此并不乐观,他们的理由是:在目前监管环境下,落实券商责任是监管层的重要抓手,这种现象在短期内难以发生改变,除非监管意识发生转变,否则“招股书交由律所撰写”难落地。(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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