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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购房非户籍家庭限购1套,增值税免征年限增至5年

浙江衢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暂停向在市区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非该市户籍无房家庭,需在该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加强税收调节方面,在衢州市区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