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做好本省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发布通告。通告指出,对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江苏冷链”系统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三专”,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需在醒目位置加贴与所售食品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确保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可溯可查。(央视新闻)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