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提出,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探索建立划拨用地使用权出租年收益申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其中,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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