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和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为未成年人提供学科教育等服务,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作出有针对性规定:一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二是,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三是,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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