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130%,即27.053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27.053元/股,将触发“艾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艾华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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