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家长怠于或错误实施家庭教育要承担法律责任 8月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家庭教育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刘修文委员说当前家庭教育中暴露出来的很多问题,在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知道如何实施家庭教育、怠于或拒绝实施家庭教育,甚至不当、错误实施家庭教育,在于国家、政府、学校、社会没有形成指导、支持、服务、督促家庭教育积极有效开展的合力,造成了很多社会性悲剧。他建议,家庭教育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律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