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明确将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以及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助2万元。 同时,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加大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为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创造良好环境;要推动全市物流车、渣土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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