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提高调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转变发展方式,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摆脱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要使金融“活水”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改善房地产过多占用金融资源的局面。就土地市场而言,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购地和融资监管,建立真正有效的购地审查制度。同时,地方政府要切实发挥好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调控不能流于形式,不能玩数字游戏,通过提高起拍价等方式调整溢价率,更不能利用各种名目增加实际地价。中央有关部门也要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政策不走形。此次土地集中出让叫停,体现了这样的一个方向,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