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京津冀、上海、广东近日被国家五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准为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五部门去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间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上述政策一发布,地方申报相当积极,基本都是采取“抱团”的方式竞逐,除了省内城市搭档,还有跨省联合。(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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