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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资委印发新规:建立债务总规模动态管控机制

福建省近期公布了《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债务总规模动态管控机制,及时报告本集团隐性债务、表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相关债务风险,一旦界定为企业需要实际承担的债务应及时纳入总体债务规模管控,从严控制,不得隐瞒、粉饰企业真实债务负担。意见还提出,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严格限定高风险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严格审查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子企业的债券发行。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意见指出,从外省国有企业爆发的债务危机情况看,多数是在发展中没有建立安全底线和风险防控机制,盲目加杠杆、铺摊子、上规模,导致风险不断聚集,造成资金链断裂和严重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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