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个人最高罚款5万元,违法单位最高罚款20万元。《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明确禁止在公共浴室、卫生间、诊室、旅馆客房等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人脸识别系统也不能想装就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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