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严格按照国家批复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推进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新设立综合保税区在验收时要有投产运营的标志性产业项目,封关运行2—3年内要入驻一批重大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为入区企业提供信贷、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加强产业项目储备,确保封关运行次年进出口值达到20亿元以上,3—5年内突破5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河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