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AMC或明确监管要求:新增金融不良占比不低25% 融资不超3倍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监管部门拟督促地方AMC不偏离主业,要求在每年新增投资额中主营业务投资额占比应不低于50%,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投资额占比应不低于25%,连续两年不达标将被取消业务资质;还要求控制杠杆率,谨慎选择融资渠道,未经批准不得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倍。 (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