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允许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 9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印发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规程的通知》。《通知》附件中还包括《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