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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商品房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一年内不得上调

三亚市发改委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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