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制订了《山西省省属企业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提出,山西省属企业要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前筹划偿债资金安排,针对每一笔即将到期债务,须做到提前6个月制定还款计划,提前3个月落实资金来源,提前1个月备足偿债资金,确保每一笔到期债务实现平稳安全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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