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消息,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涉及“负面压制”条款约定,“对指定关键词搜索引擎优化,实现百度前5页无明显负面内容”,“负面压制期为30天”。法院审理后认为,“负面压制”的目的,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则。“负面压制”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该行为将会损害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法院认为,“负面压制”条款具有违法性,应认定为无效。在“负面压制”条款被认定无效之后,被告应返还原告30500元。(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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