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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北京信中利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据深交所公告,2021年1月,信中利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诉讼事项,涉及金额6.84亿元,占信中利2019年末净资产的15.66%,占信中利2020年末净资产的27.21%。信中利未就上述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6月22日才披露相关公告。信中利董事长汪超涌、总经理陈丹、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沈晓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超涌、总经理陈丹、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沈晓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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