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格遵循《证券法》规定,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总体平移精选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色,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和格式提出明确要求。在规则起草过程中,坚持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繁简适中、充分授权的原则,全面提高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并努力降低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着力构建一套契合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和成长规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