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允许磷肥企业在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要强化储备调节作用及时投放钾肥储备,鼓励引导本地区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严格按照最新规定对进出口化肥实施法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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