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惠州: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自11月1日起执行。《公告》称,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