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17日就《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银保监会还将推出配套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其中就包括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作出并履行相关承诺。据了解,股东承诺主要分为声明类、合规类、尽责类三类。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如违反声明类、合规类承诺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采取责令改正、限制股东权利、行业警示通报、公开谴责、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等措施,相关情况应记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不良记录;如违反尽责类承诺,阻碍其他投资人采取合理方案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或者拒不配合落实监管要求的,监管部门可视情况依法对其采取措施。(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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