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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用途调整指引印发 四类情形可申请调整

近期监管部门已在系统内下发了专项债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指引提出,专项债资金使用,应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指引明确,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可以申请调整的情形主要有四类: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二是项目竣工后,专项债资金发生结余的;三是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四是其他需要调整的。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