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2号——关于<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承销机构选择接受的价格低于自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应当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