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并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将持有的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山东龙源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山东济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并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将持有的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山东龙源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山东济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