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9月2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同日,义煤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内容显示,义煤公司作为大有能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44.16亿元,截至2021年4月27日,前述占用资金已清偿。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义煤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大有能源未能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9月2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同日,义煤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内容显示,义煤公司作为大有能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44.16亿元,截至2021年4月27日,前述占用资金已清偿。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义煤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大有能源未能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