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在监控中,发现交易出现异常的,有权采取控制交易频率、限制开新仓、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化解风险。黄金合约单笔撤单量达到100千克以上(含100千克)、白银合约单笔撤单量达到5000千克以上(含5000千克),视作大额撤单。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