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建议在深圳、海南、浙江进行房地产税扩大试点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看来,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产税立法这一漫长过程,可先加入试点范围进行“动真格”改革。一方面,用市场化手段代替行政调控手段,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可给其他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探索更好的案例经验。 (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