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委价格司、价格监测中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经济导报社等单位参加,赴河北省秦皇岛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督导组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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