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 规划提出,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动放宽外商投资法律、运输等行业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要求。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稳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放宽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条件。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少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领域准入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