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登上部分平台热搜,经分析相关观点源头并采访业内人士,该表述片面地将网下询价的资产标准扩大为北交所个人投资者标准,容易引发市场误解。实际上,北交所已于9月17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只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