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家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销规范》 向券商征求意见,券商需于10月27日前提交反馈意见。中证协表示,《规范》以协会前期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为基础,着重强调北交所特有的相关规定。《规范》规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主承销商应当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配售资格以及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出具专项核查文件并公开披露。(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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